君有烈名

并没有太多脑洞

殊途同归

一百万分感谢我耐心的小基友、忠诚的催稿者,以及不厌其烦的beta @苏纹 。如果没有你的话这个脑洞百分之一百是不会出现在人间的 。

【规则】:设定初始场景,Erik或Charles面临两种选择,将导致不同的剧情发展。作者1选择支线A,行文过程中设定其他背景细节。作者2选择支线B,在不同剧情发展的前提下,必须回到A支线结局,即“殊途同归”。

cp:EC (走私酒贩子×代笔先生)

二十世纪20年代AU

【场景确认】:文笔出众的Charles有个副业——帮人写情书。有一天,一个女生请他帮忙写一封情书给他的暗恋对象Erik Lehnsherr,这是他写过的最动情的一封。出乎意料的是,一段时间后,Erik竟然也拿着他写的那封情书找上门来——

A.Erik请他帮忙回一封拒绝信(A支线作者:君有烈名)


“您好,有什么信件需要代笔的吗?”年轻的代笔先生正埋头在大堆的函件里奋笔疾书,听见有脚步声靠近就抬起头冲自己的顾客露出一个有点疲倦的笑来。

“我要你写一封拒绝信,就对着这个写。”艾瑞克把那封情书递给他——那封笔迹娟秀、写在粉红信纸上,还粘贴了羽毛、喷洒了香水的情书。

代笔先生的脸色僵硬了一瞬,也许是鲜少被男人委托这种工作的缘故。他柔声问道:“这封信一看就是花了大工夫才写就的。这么天真多情的少女,为什么要直接拒绝呢?”

天真多情,艾瑞克在心里叹了口气,好一句天真多情。少女有一片芳心没有错,只是错付给了不适合的人。她想必是个温柔可人、知书达理又身材窈窕、宜室宜家的好姑娘,面容和她的字迹一样漂亮,值得任何一个好男人倾尽所有地爱她。她应该穿着印花的裙子在集市上采买,裙裾飞扬掠过书店门口叮咚的铜铃。他的“生意”已经很忙了,不能耽误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子。

更何况他对女人的兴趣也并没有别的男人那么强烈。

“因为我们不适合。”他露齿一笑,“这么写就行了。”

 

艾瑞克·兰谢尔是这个小镇上最受姑娘们欢迎的单身汉。

当然不只是因为他希腊雕塑一般硬挺的五官或者铜铸一般精壮的身材,更是因为他富有、神秘、彬彬有礼却又深居简出,几乎能满足一个少不更事的女孩一切青春期不切实际的瑰丽幻想。

查尔斯当然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男人需要来“代笔人门洞”,安吉拉被他写信直白又冷酷地拒绝后寻死觅活,闹得满城风雨。显而易见,他再也不想遇见一次这种麻烦了。

查尔斯拆开信封,自己亲笔写出的情书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案头,无声地怜悯着原主人的失败。

是呀,查尔斯有点沮丧地和情书面面相觑,他这样的男人,怎么会被一封微不足道的情书打动呢?更何况——没有对一位淑女品头论足的意思——这个羽毛贴得也太丑了点。

没错,艾瑞克不仅很受小姑娘们欢迎,他同时也很受查尔斯这个小伙子欢迎。这也许是查尔斯做过最轻松的一份工作了,根本就不用小心翼翼地代入委托人的口吻,也不用绞尽脑汁地思考措辞。那些日日夜夜里百转千回过的暗恋心思被牢牢地塞在不见天日的角落,却并没有腐坏,反而发酵成了带着气泡的果酒,酸甜涩口,还不停地冒着泡泡要从笔尖喷出来。

可惜的是完全不合那个人的口味。

等查尔斯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果酒已经洒满两大张信纸,比拒绝信还要长得多了。

他困扰地皱起了眉毛,这些纸墨可没有要付钱的主顾啊。

 

艾瑞克又收到了那个不知名的姑娘送来的情书。

虽然笔迹仍然是一样的娟秀,但这次的情书变得相当朴素——至少没有那种让人头疼的劣质香水味了。

同上一封情意绵绵、炽烈大胆的措辞不一样,这一回的信显得温文尔雅,与其说是一封情书,不如说更像是写给故交好友的侃侃而谈。 

“也许您不愿与我这样的人谈情说爱,但是便就做一对笔友,能在空闲的时候相互打发时间也是好的。我衷心地爱您,却不强求您一定要为我做些什么。希望上帝能保佑您,我的朋友。”

即便信是这样开的头,可字里行间的柔软情愫还是藏不住的。尤其是她提起新近出版的情诗集,虽然观点鲜明、点评得当,但是其中的用意却几乎是昭然若揭了。

她抄着:“我喜欢你沉默的时候,因为你彷佛不在,你远远地听我说话,而我的声音触不到你。”

那是聂鲁达的句子。

《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真男人才不会读情诗,艾瑞克当然最喜欢那首绝望的歌。

真麻烦。艾瑞克捏着这封信,索诺兰的黄沙随风扑在他的脸上,在汽车的尾箱里,酒瓶叮叮咣咣地响。可他找代笔先生原本是为了避免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的。

今晚的月亮很圆,在沙漠地区冰凉冰凉地亮着。月光下映出大片大片银色的沙丘,在萧瑟的晚风里温柔地起起伏伏,像是女人弯下腰去,背脊蜿蜒出优美的弧度。

也许是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的缘故,自由感狂放得过了头,就变成了某种类似于孤寂的东西。

于是艾瑞克在篝火边搓着手,等待干粮被烤热,也同时等待着被气温零下的夜风吹干的笔尖慢慢融化。

 

“这是谁的信?”瑞雯奇怪地看着哥哥桌面上的信封,上面的收信人是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查尔斯,你又接了些什么奇奇怪怪的生意啊?”

代笔先生看着信封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终于笑出了声。他的蓝眼睛因为真心的愉快而闪闪发光,柔软的红唇勾出一道弦月般的弧度。

也许人生阅历能让一个人对丑恶无动于衷,但是世上没有人能拒绝美。美是这个人间最锋利的武器。

查尔斯·泽维尔,他是被雅典娜和阿芙洛狄忒同时眷顾着的孩子。

“我爱自己没有的东西,你在那么远的地方,但夜在开始降临并为我歌唱。月亮在转动她的梦想,最明亮的星星用你的眼睛注视着我。”

这是艾瑞克·兰谢尔给他的回答。

 

他们聊了很多。

从聂鲁达到亚瑟王,从比利时世博会到世界国际象棋冠军赛,一封封通信逐渐超越了情书与“拒绝信”的范畴,甚至超越了爱情这种激烈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感情。每一个论据都新鲜有趣,每一个论点都合辙押韵。那些争论的目标并不是相互说服,而是相互认识,并学会看出和尊重对方的本来面目,也即自身的反面和补充。他们就像是上帝亲手把一块磁铁一分为二,S极和N极的性质处处相仿,却又完美地截然不同着,也由此产生了一种宿命般不容抗拒的吸引力。

艾瑞克当然探究过这些信究竟是出自镇上的哪位姑娘笔下,可惜她每一次都沉默着避而不答。他们的沟通完全被寄托在城市公园的第三个雕塑上,收信和回信都拜托那位青铜的小提琴手看护他的谱架。

他开始害怕下雨,害怕刮风,更害怕公园里那些上蹿下跳不知疲倦的稚童。这些娟秀的笔迹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他的精神寄托,是一位在艾瑞克现实生活中不可能遇见的朋友,倾盖如故又无比忠诚。

于是他只能默默地幻想,也许餐厅里盛放伯爵茶的白瓷杯仍保留着她指尖的温度,也许书店卖情诗集的书架上仍残存着她发梢的芬芳。他和她也许在集市最繁忙的时刻擦肩而过,内心满怀着恋爱的喜悦,却又充盈着离别的忧伤。

 

“我想见你一面,我的朋友,就现在。明天我会捧着玫瑰和戒指在那位小提琴手的身边等你,在我们定情的地方。我当然不会强求你一定要来,正如我不会强求你接受我迟来的爱。”

查尔斯愣住了。

他不能去。

艾瑞克从来没有见过查尔斯的右手字,哪怕查尔斯自认为是一个左右皆敏的右撇子。

艾瑞克爱的是他的姑娘,是他的幻想,是他心里不灭的白月光。她应当温柔可人、知书达理又身材窈窕、宜室宜家。

他爱上的不是查尔斯,但是命运就是这么残忍,信纸的这一端从来就只有查尔斯。

年轻的代笔先生开始后悔了。

写情书是他的工作,写拒绝信当然也是。他不应该贪恋那一点点虚幻的温柔,就像小女孩不应该在严冬划燃手中一整把的火柴,在短暂的几秒钟欢乐以后反而会被越来越深的冰冷积雪淹没。

从一开始他就错了,那么就让这个错误终止在这里。他不能再耽误艾瑞克的人生了。他那么英俊那么善良,镇上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姑娘。就算查尔斯旁敲侧击地知道他的生活来源也许不那么光明正大,但他终究是个会给孤儿院按时寄支票的好人。

我得告诉他。

哪怕我会失去的已经不只是一个朋友那么简单了。

 

查尔斯天不亮就到了公园,夜幕低垂,启明星在地平线旁闪耀。夜露凝结在空气里,吸进肺里有一种柔和的冰凉。

“我还以为自己已经来得很早了。”

“是你?”艾瑞克怔了怔,“我记得你好像有个妹妹对吗?是她让你代替她来的吗?”

“不关瑞雯的事。”查尔斯轻声说,“从来都只是我而已。”

那束玫瑰掉到了地上,火焰一般的花瓣上沾染了尘土。

“我喜欢你沉默的时候,可不是喜欢这样的沉默。”查尔斯勉强笑了笑,“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骗你的,也没有怀着什么不好的心思。只是你的回信太让我放不下。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成为忠贞的朋友;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再也不打扰你了。”

他的脸上明明挂着笑容,可是艾瑞克却看见了躲在肌肉和骨骼之后紧张得快要哭出来的小人儿。

原来我已经这么了解他了。

这个人近在咫尺,眼睛比天边的启明星还要明亮。

也许有些心照不宣的误导和半遮半掩的实话,但是查尔斯从来没有对艾瑞克说过半句谎。包括他自己写的第一封信,它简直是从吉普赛人的水晶球里漏出来的谶言。

艾瑞克看着对面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终于笑出了声。他的绿眼睛因为真心的愉快而闪闪发光,锋利的薄唇勾出一道弦月般的弧度。

“我愿意。也许比朋友更多一些。就像我们中间的第一封信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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